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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年第11屆「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」。

發布日期 2024-04-16 08:15:00

主旨:113年第11屆「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」。

說明:

一、教育部為表揚對藝術教育具有貢獻及服務績效之團體與個人,獎勵其對藝術教育卓越貢獻,辦理旨揭獎項。作業要點請詳閱附件。  

二、表揚對象包含團體及個人:(推薦表如附件)

()團體獎項:           

1.績優學校獎          

2.績優團體獎       

()個人獎項:           

1.教學傑出獎          

2.活動奉獻獎          

3.終身成就獎

擬辦:如欲推薦人選,請於517()前將相關資料送交秘書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