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轉知】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」施行期間業已於112年6月30日屆滿後當然廢止。
發布日期 2023-07-10 15:50:00
說明:
一、依衛生福利部112年7月3日衛授疾字第1120100888號函辦理。
二、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治業務已逐漸回歸常態,故旨揭條例於112年6月30日屆滿後當然廢止。
發布日期 2023-07-10 15:50:00
說明:
一、依衛生福利部112年7月3日衛授疾字第1120100888號函辦理。
二、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治業務已逐漸回歸常態,故旨揭條例於112年6月30日屆滿後當然廢止。